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2013年06月28日 00:00  点击:[]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特别定本条例。

一、总则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的、综合的检验。毕业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在毕业论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二、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学校统一部署下,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实行学校、工程实践中心、系部三级管理。

(一)在教务处的领导下,工程实践中心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毕业论文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级优秀毕业论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

(二)工程实践中心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和部署,结合本工程实践中心毕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任务,进行毕业论文动员;选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统一审定各系部上报的毕业论文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组织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组织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归档工作等。

(三)相关系部在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选题,并报院审批;组织毕业论文检查,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负责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整理交院资料室存档等。

三、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应由具有科研和毕业论文指导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得超过6位。

(二)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选题。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选题题目并附选题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供学生选择。

(三)题目确定后,及时拟订毕业论文任务书,交院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交代清楚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特点和进度安排,及时审批学生的开题报告。

(四)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指导教师因事或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五)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加强对毕业论文撰写的指导,认真审阅初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

(七)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全面审核,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八)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的任务。

(二)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工程实践中心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三)学生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论文工作,以便教师检查和指导。

(四)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

五、进度安排

(一)工程实践中心在第七学期的11-12月份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题目,并收集学生自己上报的题目,经相关系部研究审查,报院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毕业论文题目。并公布题目,组织学生进行选题,并做好开题报告,这项工作在2周内完成。

(二)第八个学期开学的前7周,为做集中做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第8-9周进行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完成后,工程实践中心做出毕业设计总结。

六、选题

(一)选题要求:毕业论文题目一般由合作企业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经相关系部集体讨论确定,报院审批。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分量和难度。应积极创造条件宜早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题目,实行“双向选择”。

(二)选题原则:毕业论文题目选择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得到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于以设计为主体的题目,可采用由一个小组共同完成一个大题目,小组的人数一般保持在4人以下,然后每一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小专题。

(三)文献综述题目不能做毕业论文题目。

(四)题目一旦确定,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经相关系部审核,院审批后执行。已经批准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更换题目必须经相应审批程序方可生效。

七、毕业论文内容要求

(一)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如果是做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比较、选择。

(二)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解决论文中的问题,论文的主要观点相对前人研究成果应有自己的见解。

(三)论文中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资料准确,立论正确,论证严密,公式推导正确,逻辑推理力强。

(四)能在毕业论文过程中灵活应用计算机。

(五)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0字。

八、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是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校企联合(系)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答辩委员会,负责本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等,并提前一周将安排结果报教务处。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学生进行答辩,研究确定答辩意见和成绩等。

(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考核,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本文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老师评语和建议成绩。

(三)答辩委员会要根据学生和指导老师所提供的材料,着重审查文本质量,包括设计思路、理论观点、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文本、图纸的规范性等,客观给出评语和评阅成绩。

(四)答辩前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或小组)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答辩时,学生简述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委员会(小组)的提问。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可从文献阅读、读书笔记与外文翻译、学术水平;论证能力、文字表达、答辩情况、学习态度与规范要求几个方面综合考核。

(五)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优秀比例控制在15%左右,具体评定办法见信息管理与工程工程实践中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或评审人审查评分标准。

(六)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是成绩的最终裁定者。

九、总结与档案管理

(一)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院答辩委员会及时做好毕业论文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分析、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

(二)学生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由工程实践中心统一保管,作为教学评估的主要材料。

十、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工程实践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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